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作為食品安全監(jiān)管強有力的方法支撐,可支持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領域摻假摻雜、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以發(fā)現問題為導向,為遏制食品生產經營潛規(guī)則提供技術手段,能有效防范系統(tǒng)性風險,保障消費者健康和促進食品行業(yè)有序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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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對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證明食品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的,在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前,可制定食品中有害物質的臨時限量值和臨時檢驗方法,作為生產經營和監(jiān)督管理的依據。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對可能摻雜摻假的食品,按照現有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和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制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無法檢驗的,國務院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制定補充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用于對食品的抽樣檢驗、食品安全案件調查處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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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定位
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可作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方法的有效補充。《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15號令)》第二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在沒有食品安全標準的檢驗方法時,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可采用依照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同時,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也可用于風險監(jiān)測、案件稽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
2020年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中部分品種的項目采用了發(fā)布的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另外,《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七條特別強調,食品檢驗機構依據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出具檢驗報告時,應符合國家認證認可和檢驗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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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需求
近年來,隨著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非法添加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隨著食品工業(yè)的發(fā)展、新型銷售業(yè)態(tài)的興起、食品供應鏈的日益復雜及流行消費模式越趨簡便快捷等因素,部分違法添加行為更加隱蔽復雜、花樣繁多。主要表現出一些新特點,如新載體(壓片糖果、代用茶、固體飲料等普通食品)、新物質(同系物、結構修飾物、新化合物如匹克硫酸鈉)、銷售場景(網絡銷售、朋友圈、微商、圖片或配料暗示等)、特殊人群(減肥、壯陽需求人群,慢性病人,老年人等)、特殊消費場所(酒吧、KTV等)。
針對可能為逃避已有方法檢測對象的非法添加物質或動物源、植物源摻假等情況,需多渠道加強信息收集和風險研判,有必要結合產品特點、動機分析和技術驗證等,捕獲可能的潛在新風險。需充分依賴開發(fā)非靶向大通量篩查、預測可能的結構修飾(如質譜裂解規(guī)律分析)、同位素質譜等技術;同時針對真實性鑒別或其他摻雜摻假,需建立PCR技術或開發(fā)表征非法添加行為的特征指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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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情況
對目前已發(fā)布的48項食品補充檢驗方法進行梳理分析,發(fā)現補充檢驗方法主要聚焦于壯陽、減肥、降脂、解熱鎮(zhèn)痛、抗風濕類、瀉藥(匹可硫酸鈉)、罌粟殼、非藥食同源藥材(番瀉苷類)、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鎮(zhèn)靜麻醉劑(如丁香酚)、抑菌類(喹諾酮類)、工業(yè)染料(羅丹明B、堿性橙II、剛果紅、茶葉中美術綠等)、香精香料、熒光增白劑、摻雜摻假(動物源、果汁、乙基麥芽酚、脂肪酸、辣椒素等)、內源性污染物(如高氯酸鹽、茄堿、硫氰酸鹽等)、防霉劑(如曲酸)等,主要覆蓋小麥粉、酒、咖啡、功能飲料、瑪卡片、奶茶、餅干、固體飲料、茶葉及植物代用茶、糖果、果凍、蜜餞、畜禽肉、植物蛋白飲料、火鍋底料及保健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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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流程與方法建立
參照《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
1、市場監(jiān)管總局負責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的管理工作。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主要流程包括立項、起草、報送、審查、批準、發(fā)布及修改、復審等。
2、鼓勵食品檢驗機構或科研院所等單位在食品檢驗中發(fā)現證實可能有食品安全問題,且沒有檢驗標準的,可以積極申請立項。在獲得同意立項后,起草單位應當在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證技術指標的基礎上按要求研制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保證其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和規(guī)范性。
3、原則上選擇不少于5家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實驗室間驗證。驗證實驗室應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其中至少有1家為具有食品復檢機構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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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應用
專項整治: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開展固體飲料、壓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強抽檢監(jiān)測,重點檢驗與宣傳用語相關的物質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雙醋酚丁、匹克硫酸鈉、麻黃堿、偽麻黃堿、酚酞、西地那非、育亨賓、布洛芬、鹽酸二甲雙胍、γ-羥基丁酸等藥品、非食用物質及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案件稽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jiān)管局查辦的“減肥、健美類食品中非法添加緩瀉藥的行政處罰案件”,系市場監(jiān)管總局掛牌督辦查處的“食品中涉嫌非法添加匹克硫酸鈉”案件,罰沒394萬元,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監(jiān)督抽檢:在抽檢信息發(fā)布中,也見有采用補充檢驗方法檢驗的不合格項目信息,如食用油中的乙基麥芽酚。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規(guī)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乙基麥芽酚可能是為了使原有香味得到調和、改良和提升。
另外,如茶葉及其飲料中59種解熱鎮(zhèn)痛抗炎藥物的測定,食品中90種那非類的測定、番瀉苷類化合物的測定,食品中多種喹諾酮類抑菌化合物的測定等多個已發(fā)布的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在嚴厲打擊如涼茶飲料非法添加藥物、壓片糖果中新型那非類物質、添加非藥食同源的中藥材等違規(guī)違法行為中都發(fā)揮了重要的技術支撐作用。
食品補充檢驗方法作為有力的技術支撐,鼓勵日常使用時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價,如發(fā)現存在問題可提出意見和建議,審評委員會適時進行復審,提出繼續(xù)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建議。